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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6棵树换来4年牢

  通讯员 叶圣义 静萱 

  

  本报讯 近日,乐清农民傅某,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6棵,被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4000元罚金。

  傅某今年52岁,平时做苗木生意。去年12月下旬,傅某伙同他人到永嘉县鹤盛乡罗川村岭上自然村某村民处,花6000元购买红豆杉6棵,在准备运走时被有关部门发现。

  经鉴定,傅某等人采挖的6棵红豆杉为南方红豆杉,系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

  法院认为,傅某违反国家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6棵树换来4年牢 2010-11-09 nw.D1000FFN_20101109_13-00011 2 2010年11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