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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人防小知识

  编者按:今年是浙江人民防空事业创立60周年。本报从今天起开设《人防小知识》栏目,介绍人民防空的一些基本知识,希望广大读者从中进一步认识人防,了解人防,更好地支持人民防空建设。

  1、公民对人民防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应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是: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应当承担的人民防空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

  2、人民防空经费由谁负担?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人防小知识 2010-11-04 nw.D1000FFN_20101104_11-00011 2 2010年11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