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并非万能
朱海兵
朱海兵
继广州、深圳之后,武汉终于不能承受“拍客领奖”之重。
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日前通告,将于年底取消有奖举报交通违章。该举措实施半年来,警方付出200万元奖金,但交通违章次数仍逐月上升。
近年来,有奖举报颇为流行,涉及反腐倡廉、作风建设、财政监管、环境保护等等。有的效果不错,但也有不少流于形式。
事实上,有奖举报并非万能药,交通违章的有奖举报,就是如此。
首先,各地电子监控设施相当完备,只要交警部门认真执法,交通违章治理的功效自然就会显现。设立有奖举报,就有“作秀”之嫌。
其次,交通违章行为危及每个公民的利益,完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激发公众的“共同利益意识”,鼓励和吸引公民共同参与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这种自觉的社会监督力量,将远远高于举报悬赏产生的驱动力。过度依赖有奖举报,属于本末倒置。
政令“朝令夕改”,也需警惕。如此“短命”的交通违章有奖举报,在出台之前有没有做过细致的科学评估?匆匆取消是否也只是一两个决策人的意志?任何一项事关公共利益的政令,从出台、施行到取消,都应坚持依法、科学的原则。否则,受损的还是政府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