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财税

提能增效 优化服务

宁波国税全面实施新版征管流程

  国庆前夕,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左五)先后走访了杭州、宁波等地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与企业一起探讨税收管理问题,实行上门“对接”服务。
  图为国税部门领导在阿里巴巴公司调研。 吴一俏 里尔 摄

  通讯员 胡政 王俊 戴大佐 

  

  9月15日,刚刚注册设立的宁波慈宏机械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急匆匆地赶到慈溪市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并向工作人员咨询道:“我们企业在月底就要用发票,不知能否为我们加急办理领票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现在按正常程序7个工作日后就能领到发票,不用着急。

  早在今年初,宁波市国税局就开始着手对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进行改革,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单、操作简便、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从国税基层实际和纳税人的迫切需求出发,对原来的办税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整合、简并、优化和调整。以办理税务登记为例,从受理登记到发票领购整个过程,原来因分步办理、多次调查、多次审批,纳税人需要23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现在只要7个工作日办妥,缩减了16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据统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流程,该局共计取消了办税事项47项,40项待办事项转为即办事项,取消报送主表和附报资料322件(次),累计减少办税流转环节县局级为305个级次、区局级为209个级次,大部分涉税事项办结时限均明显缩短,办税效率大幅提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梳理涉税事项:

  即办与合并先行

  宁波市国税系统此次新征管业务流程,以所有办税服务厅推行全职能窗口,实施全程服务为前提条件。全职能窗口统一归并为综合服务岗,实施前后台管理:前台受理、审核,部分事项由后台总稽核岗即时复核,将部分审批环节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

  按照上述要求,宁波国税对所有涉税事项重新进行了梳理,根据业务种类划分为登记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证明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申报征收和税务行政救济7个大类238个涉税事项。同时将涉税事项分为即办事项、待办事项。即办事项指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税务机关条件、可以在办税大厅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待办事项是指无法当场办结,需经流转审批的涉税事项。对涉税事项进行明确后,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对部分涉税事项的属性做了重新调整,将原有的40个待办事项划转为即办事项,即办事项达到160项,占全部涉税事项的67%。

  此次流程改革,还将涉及面广、应用频繁、纳税人需求迫切的相关涉税事项设计成“合并事项”,包括纳税人新办事项、纳税人变更事项、纳税人迁移事项、纳税人注销事项。实现相关涉税事项一次性合并申请,一次性合并报送资料,国税机关一次性下户调查,一次性审批办结。

  规范资料报送:

  取消与简化并举

  对于纳税人来说,提交资料繁多,经常为重复报送资料来回跑、多头跑和多次跑是一件十分烦心的事。而现在,这种情况在宁波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观。

  7月26日起,在宁波,凡是在工商部门已核实过的注册资金、场地证明等资料,纳税人到国税局办理涉税事项时就无需再次提供、核实;纳税人在其他涉税事项办理中已报送过的相同资料不用再报送;同时,对通过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精简了纸质附报资料。据统计,流程改革后,共计取消报送主表和附报资料322件次。

  相应地,该局根据涉税事项重要性程度,对调查种类进行了划分,将调查分为重点调查、合并调查和可选调查三类,减少了重复调查。新流程规定,加强实地调查的针对性,只有在确实需要通过实地调查的状况下才下户调查。对纳税人合并申请事项,则采取一次性下户合并调查的方式,通过一次调查解决纳税人的多个申请事项。同时,事前调查减少后,税务部门可把更多人力放在事后的服务和监管上。

  加快审批流程:

  下放与缩减齐力

  新流程实施后,对出口退税企业的资格认定类、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证明类、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初审和复审等,都下放到各税务分局办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事项绝大部分可在基层分局就近办理,不用再在市局与分局之间来回跑了。“现在我们申请出口退税,只需要将相关资料交到分局就行了,出口退税审核的速度加快了,30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浙江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许利明说。

  本着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缩减的尽量缩减”的原则,通过流程改造,减少办税流转环节县级局为305个级次、区级局为209个级次。除了有特殊资格认定要求的,新流程规定,税收优惠(减免)类事项全部由原来的审批类转为备案类,统一集中在办税服务厅即办受理。也就是说纳税人只要在国税部门备案,若条件符合就可享受减免税政策。此外,对必须要审批的事项,减少审核环节,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同一层级的管理部门间不再流转。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宁波市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说:“征管业务流程改革是宁波市国税系统今年创新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方便纳税人,为纳税人提供最好的服务,永远是我们国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不懈追求。”


浙江日报 财税 00017 提能增效 优化服务 2010-10-12 nw.D1000FFN_20101012_2-00017 2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