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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7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新大楼(北京路南、长江路东)20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7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新大楼(北京路南、长江路东)202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新大楼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10年10月29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报价采取电脑挂牌报价方式进行。

  (二)增价幅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贰元或贰元的整倍数。

  (三)在停止挂牌报价后1小时内,曾提交过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电脑竞价。没有提出过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无电脑竞价的权利。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期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公告解释权归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门市行政中心东侧

  联系电话:(0513)82262605 68908138

  联 系 人:张强生、陶丽丽

  开户单位:海门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海门支行

  账  号:89681015201110000302

  网  址:http://www.ntgt.gov.cn/

  http://www.landjs.com/

  江苏省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国土资(挂)告字〔2010〕35号

  经海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

                       (㎡)                                                                                                                                                                                                                                              (万元)        (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空间范围                                                                                                            

CR-21810121  海门市北京路北、汉江路西侧  44269(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机关团体,公共设施等建筑占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10%)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机关团体,公共设施  1.1~1.3                                      ≤45﹪   ≥35﹪  规划多层建筑高度<24米,规划高层建筑按方案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利用控制在自然地坪以下12米内,不包括桩基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40年,机关团体,公共设施50年  4300          2700

C-21810122   三厂镇望江路东、文昌路南侧  2837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                 1.4~1.6(其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他商服建筑占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0%~70%)  ≤35﹪   ≥15﹪  规划多层建筑高度<24米,地下空间利用控制在自然地坪以下12米内,不包括桩基                    40年                                        450           1710

CR-21810123  海门市秀山路南、浦江路东侧  32598(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机关团体、公共设施占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25%)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机关团体、公共设施  1.8~2.0                                      ≤30﹪   ≥30﹪  规划多层建筑高度<24米,规划高层建筑高度按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利用控制在自然地坪以下12米内,不包括桩基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40年,机关团体、公共设施50年  6400          4500

  本期出让地块均为熟地挂牌出让,交地时地块红线外达到通电、通路、通上下水、通讯条件,红线内达到场地自然平整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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