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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

国美大战“三味”

  杨轶清(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

  

  被称为“扫黄”与“除陈”大战的国美控制权之争大戏,因为糅合了法理、道理和情理等诸多元素,其典型性和代表性足够突出,注定会被写入中国公司治理乃至商业文明进化史。

  职业经理人的

  信托责任和道德风险 

  对阵的双方,既是资本所有者和职业经理人的冲突,也是股东之间的矛盾内讧,因为陈晓本人亦是持股1.37%的小股东。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重点,更多的是前者,即视之为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冲突。这也是我们社会心理的折射。而陈晓的表现,打击了正在逐渐成长的职业经理人形象。

  老板和职业经理人是一对欢喜冤家。在现阶段,有很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个体,但这个群体并没有形成或成熟。作为职业经理人,即相当于受托人,负有信托责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责任相冲突。

  黄陈之争的后期,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支持黄光裕痛骂陈晓。在百度贴吧里,陈晓被骂得狗血淋头几无支持者。这里面既有同情“弱者”的因素——黄氏毕竟身在大牢,也是中国主流文化价值观使然——人家是老板,是打江山的创始人,你怎么可以在人家“落难”时夺权?

  这里面有不理性的成分,但这就是现实,这是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你既然是职业经理人,你就必须忠诚于股东。这才是信托责任的全部,否则,职业经理人就无法获得老板的信任和众人的理解认同。这是民意基础和伦理准则,离开了这一前提,职业经理人纵有再大能力,也不可能获得施展才华的舞台。

  利益共同体化解“内部人控制”

  黄陈矛盾的爆发,源于陈晓在黄氏夫妇失去自由后的一系列行动。黄光裕虽然仍是大股东,但他已经不是董事更不是董事长。小股东兼职业经理人陈晓可以牢牢掌控局面,这就是所谓的“内部人控制”。

  内部人控制是在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干预。由于权利过分集中于“内部人”,因此所有者利益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内部人控制”现象说明了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控制权比所有权更重要。内部人控制通常多发于国有企业,但在规模日益扩大的浙商民营企业,因为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足,管理半径的扩大有时会导致传统管理模式的失效。

  利益导向的种种“内部人控制”行为由此而起,而这一现象的存在,反过来又加剧了股东对经理人的不信任。于是,授权不充分、提防戒备和不正常的博弈等低效率行为就可能出现。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股东和经营者一起努力,而双方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则是基础。

  企业社会化才是安全网

  在民营企业,老板的个人风险往往就是这个企业的最大风险来源。一个本来好端端的公司,因为老板的健康危机或司法问题爆发,企业很可能元气大伤甚至一蹶不振。但黄光裕经历这么大的风波,国美并没有伤筋动骨。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国美是公众公司!

  公司上市之后,意味着资本和管理的社会化,意味着较为透明和规则秩序,意味着自动受到外部体系的“监督和保护”。即使公司经营不善最后导致破产倒闭,其退出通道和资源附加值仍然能够避免公司一文不值。

  所以,融资仅仅是公司上市的选项之一,公众公司的游戏规则和体系保护,是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植入。 


浙江日报 经济 00010 国美大战“三味” 2010-09-29 nw.D1000FFN_20100929_12-00010 2 2010年09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