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裁 美白羽肉鸡倾销
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专电 (记者 王希) 商务部26日发布2010年第51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
公告称,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50.3%至105.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专电 (记者 王希) 商务部26日发布2010年第51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
公告称,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50.3%至105.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