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你必须下井!
国务院要求矿领导下井,广西朝阳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
央视供本报专稿
有句老话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两个多月前,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矿领导必须下井。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在某些地方,这样一个非常明确的政策却遭遇了“很有特色”的对策。
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但是在广西河池的朝阳煤矿,那些井下的工人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领导呢?
据当地媒体报道,从9月13日起开始连续4天,记者跟随有关部门探访了广西河池、百色两个市的几家煤矿企业。当他们来到河池市环江县红山朝阳煤矿时,发现矿长以及分管生产、技术、水电、安全的4名副矿长都在办公室,可奇怪的是他们说井下已经有当班领导了,是一个叫覃能悦的矿长助理。他们说国务院通知出来之后,工作轮不开,专门提拔了7个矿长助理。他们还一再强调,这种做法应该与通知精神不冲突,人手不够只能这样处理。
矿长助理算不算领导?
矿长助理究竟属不属于矿领导呢?当地安监局煤监处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如果这些技术部门的中层领导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是可以纳入矿领导这个范畴的。
央视主持人:矿长助理算矿领导吗?
王锡锌(央视特约评论员):我们这里所说的矿领导,是安监总局发的专门监督规定里明确了的范畴,而安监总局发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明确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副总工程师。这里面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毫无疑问矿长助理不在这里面。所以任命这些所谓的矿长助理下井,本质上是要来规避这样一个严格的法律规定。
央视主持人:但是据当地解释,如果这些技术部门的中层领导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就可以把他看作是矿领导,矿山领导也这么认为。他们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王锡锌: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种解释,但其实是要规避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安监总局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在7月份发的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的通知,都是强调安全生产,强调矿工安全。矿工的安全如何保护呢?有很多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让主要负责人下井,这些人比较了解情况;第二,如果有突发事情,他们有权在井下进行处置。而河池煤矿方面的解释,表面上看是在行使解释权,实际上是一种文字游戏。
矿工有没有权利说不?
央视主持人:矿山领导有没有下井,应当由矿工发现,矿工一旦发现没有矿山领导下井他就有权说“不”,因为通知已经赋予了他们这个权利。《人民日报》最近有一个评论,题目为《假如矿工有权说“不”》,矿工到底有没有权说“不”呢?
王锡锌:我觉得《人民日报》这个评论标题非常耐人寻味。第一,安监总局规定第十二条的确明确赋予了矿工说“不”的权利,如果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矿工可以拒绝下井工作,而且煤矿还不能够因此来降低矿工工资、待遇,也不能解除合同,写得比较清楚。既然条文那么清楚,为什么这个标题用的又是假如呢?这样说“不”的权利到底有没有,或者说出来了,煤矿的领导会不会听?耐人寻味。
央视主持人:朝阳煤矿让所谓的矿长助理,而不是矿长下井,为什么当地的矿工没有直接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王锡锌:按照规定或者说根据矿工切身的利益,以及安全生产对他们的重要性来说,他们完全有这样的积极性去举报,去说出来。但之所以没有说出来,我考虑:第一,如果举报了,矿工们会担心,会不会有一种很好的处理;第二,假如一个人说“不”,或者去举报了,而其他的工人仍然在下井,这时候按照规定说“不”的这些人会有很大的担忧。
实际上问题很清楚,通知要真正落地,硬规定要想不碰到软执行,我觉得最核心的就是,如何让工人说“不”的权利真正硬起来,真正得到落实。
他们在试探什么?
央视主持人:其实很明显,广西的煤矿不是不知道自己在狡辩,但是偏偏这么做,这是在试探什么?
王锡锌:不愿意下井,但同时又想落实上面的一些规定和要求,所以煤矿方面首先是在用一种新的方式规避国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觉得这里的第一个试探,就是看能不能绕过去,第二个试探,是能不能通过解释化解掉这些铁腕的规定。一旦把矿山助理变成了领导,那么,看起来在形式上就跟规定完全一致了。
这时候非常重要的是安监总局对这种情形的解释。因为从法理上说,对领导带班下井的解释权毫无疑问是由安监总局来行使的。
此外,对这样一种明确违反国务院安全生产要求规定以及安监总局带班下井规定的行为,必须要有严厉的制裁,否则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
央视主持人:但是这个通知再严厉,严厉到最极限,是个什么处罚结果?
王锡锌:这个通知的确是有一些铁的规定,比如对矿领导做了明确的界定,不要想去规避它。第二,也规定了一系列监管和处罚的措施,比如违反这个规定,要对煤矿罚款。但是罚款只有15万元,而且如果是国有煤矿还不是罚矿长的,这对矿长到底有多大的威慑作用?
所以铁腕的态度也需要到位的执行机制,而落实这样一种治理的铁腕政策,不仅仅需要一种铁的手段,更需要赋予工人最直接的,同时到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为毕竟他们是每天都要下井的,他们最清楚哪个是领导,他们最清楚领导到底有没有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