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企业的生命力所在。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同时也是一个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在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率先作为。为此,我们向全省企业家发出倡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是企业的财富、企业的未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为职工提供健全的保障,真正做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充分激发员工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地创业创新。
二、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报酬,让劳动者的收入更加合理,让劳动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呵护员工身心健康。努力增加投入,为员工工作、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员工在我们的企业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四、努力创造培训机会,带着员工一起转型升级。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素质,让员工为社会、为企业、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价值。
五、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以先进的企业精神引导向上的力量,以丰富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生活,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打造员工的"大家庭"。
六、积极支持党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引领广大职工为企业的转型升级贡献智慧和力量。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关心、关爱职工,让职工在企业干得安心、舒心、放心。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就是力量!
企业家朋友们,站在经济转型升级的伟大时刻,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上,再创新业绩,再谱新篇章!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日报社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