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心镇改革
●2005 年9月,我省在绍兴县实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城建监察等4 项职能,通过委托方式授予杨汛桥镇、钱清镇等5 个中心镇。
●2007 年5 月,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培育和发展141 个省级中心镇的目标。
●2010年初, 温州市将乐清市柳市镇、瑞安市塘下镇、永嘉县瓯北镇、平阳县鳌江镇、苍南县龙港镇确定为“镇级市”试点,率先启动市级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工作。
●2010年6月4日,我省提出深入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增补第二批省级中心镇。到2015年,力争把200个左右中心镇培育成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发达、功能设施完善的区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