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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无过错也有责

  浙江大学法学院陈信勇教授:“法院之所以作出此类判决,是基于我国法律规定‘公平责任’。”他认为,相互之间喝点酒,是正常的人际交往行为;而且,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人和人之间有相互照顾的义务,因此可以认定,尽管被法院判决应予赔偿,但这些被告并无过错。

  然而,没有过错并不一定意味着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人和人之间必须相互照顾,但从道义上讲,人和人之间应该相互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因醉驾而导致出现车祸的情况,如果醉驾者或其家属提出,要求同饮或者陪同者承担责任,就可适用《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公平责任”,要求同饮、同乘者承担相应责任。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忠涨:“一般人认为,如果自己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责任,这是对法律的误解。”他说,我国法律中规定“公平责任”,这就提醒人们要注意自己的道义义务。王律师建议,亲朋好友之间饮酒,如果有人喝醉,最好的办法是把醉酒者送到家中。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无过错也有责 2010-09-14 nw.D1000FFN_20100914_8-00011 2 2010年09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