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 就能免死?
违法拆迁,没想到遇到“钉子户”,于是就指使打手教训“钉子户”的独子,结果酿成命案。指使杀人的重庆黑龙集团原董事长向世全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为死缓。重庆市高级法院之所以改判的原因是: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如今,向世全不用偿命了。而从死刑到死缓的关键,在于他向“钉子户”夫妇赔了17.7万元。也就是说,向世全用17.7万元,买回一条命。
人们之所以对司法不公特别敏感,是因为司法不公的影响深远,远远不止一件案子。向世全一案的改判结果,似乎就在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只要肯花钱,即使该判死刑,也可以被判死缓。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最高惩罚。当前,我国之所以没有废除死刑,就是为了保持死刑对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遏制和减少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多发现象。如果花钱就能免死,无疑是对一些企图犯罪的人,尤其是有钱人的“纵容”,甚至可能使他们变得肆无忌惮:犯了死罪,也没什么大不了,无非是多花些钱。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有钱人可以花钱免死。那么,这些家中贫困、也犯了死罪的犯罪分子怎么办?同样的罪行、罪名,他们是不是就因为没钱,而被执行死刑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人也曾说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若花钱可以免死,那大家在法庭上不用比谁更合法,只要比比谁兜里的钱更多就行了。
用金钱搞司法特殊化,不仅仅是在挑战法律的公平底线,更会严重伤害广大守法公民的感情,动摇人们对司法体系的信赖,直至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