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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第二要闻

20项免收 12项减半

校舍安全工程减免收费

  本报杭州9月3日讯

  记者 刘刚 通讯员 廖康 张乐平

  

  学生安全大于天。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基金减免政策。根据该政策,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将予以免收。

  去年4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正式启动,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国各类城乡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消除安全隐患。我省随后成立了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省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根据此次我省出台的减免政策,凡列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省内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等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教育附加等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将予以免收。

  同时,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收费、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等12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招标、协商等方式收取,但提倡有关单位从支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角度考虑,予以减收或免收。


浙江日报 第二要闻 00002 校舍安全工程减免收费 2010-09-04 nw.D1000FFN_20100904_8-00002 2 2010年09月0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