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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谢再兴案二审昨开庭

  本报杭州8月24日讯

  通讯员 张兴平 记者 黄宏 

  

  8月3日,杭州中院对温州市瓯海区委原书记谢再兴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谢再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天,谢再兴故意杀人上诉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谢再兴及辩护人提出,谢并无杀人的直接故意,谢在纪委对其“双规”时主动交代了杀人的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在谢主动交代下才找到被害人的尸块,应认定其有自首或坦白情节;谢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出庭检察员提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将择日宣判。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谢再兴案二审昨开庭 2010-08-25 nw.D1000FFN_20100825_12-00011 2 2010年08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