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绩·潜绩
哲平
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考什么”。
一个班子、一名领导干部的业绩分为立竿见影的显绩和润物无声的潜绩两种。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的科学评价,必须统筹兼顾显绩和潜绩两个方面,最终是看他们有没有促进科学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根本上受益的实绩。
修桥铺路、招商引资,在经济增长报表上有好的表现,这些都是能让人一眼看到的显绩,也是地方和部门容易使上劲、见成效的领域。而优化生产力布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节收入分配、改善社会服务与管理等基础性、管长远的方面,花同样的力气,但见效相对要慢,这就是所谓的“潜绩”。干部愿意在显绩上多下功夫,是可以理解的。但过头了,就容易造成“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一个好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发挥“指挥棒”作用,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重视做出显绩,又花更多精力在实现潜绩上,以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
考核显绩易,考核潜绩难。因此,在考核方法上,要坚持德才与业绩相统一,注重工作的结果与过程的有机结合,更加关注对工作投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制度完善等过程情况的考核分析。综合运用目标、历史、横向、纵向、内外比较法,辨析工作的显绩和潜绩,分析在业绩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同时,不论显绩还是潜绩,都要通过适当形式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在考核结果上,强化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约束性,以实绩论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要让干实事、求实效的老实人不吃亏,使好面子、做虚功的个别人不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