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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创富年代·商道

未满18岁,禁发信用卡

  朱慧卿/CFP

  银监会宣布,8月11日起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单一采用发卡量计件提成的考核方式将被禁止。在激活信用卡方面,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持卡人以书面、客服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在加强对年轻消费者和学生消费者的保护方面,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


浙江日报 创富年代·商道 00019 未满18岁,禁发信用卡 2010-08-17 nw.D1000FFN_20100817_3-00019 2 2010年08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