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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排污权可申贷

  上虞日报记者 厉红祥 

  

  本报讯 从7月底开始,上虞市内企业可凭排污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据悉,排污权抵押贷款对象为该市行政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一般以短期贷款为主,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得大于抵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80%。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上虞:排污权可申贷 2010-08-12 nw.D1000FFN_20100812_18-00003 2 2010年08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