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潜逃九年终落法网
记者 陈敢 通讯员 朱利明
本报讯 9年前,由于一念之差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他人后逃之夭夭;9年后,因为当初的逃避还是站在被告席上。8月9日,天台法院一审判处交通肇事逃逸者范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01年2月,范某驾驶一辆踏板式摩托车,从城关驶往坦头。当晚9时许,当他途经省道线一路段时,不慎撞倒一行人。由于自己是无证驾驶,他偷偷溜走。今年4月,范某被宁波警方抓获。8月初,范某家属和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范某家属已赔偿受害人家属11万元。
法院认为,范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