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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第二要闻

帮助更多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

——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乐益民

  本报记者 施晓义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对城镇低收入群众而言,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帮扶他们解决就业难题?如果他们想创业,又有哪些利好政策?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新的提升?本报记者就此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乐益民作详细解读。

  记者:就业乃民生之本。今年我省帮助城镇低收入家庭改善就业状况,有哪些具体目标?

  乐益民: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承担两个方面的职责,一是对低收入农户和城镇低收入群体进行就业创业帮扶,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享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就业状况,我省每年都有新进展,今年的主要目标有:10万名城镇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其中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1.5万人,新增残疾人就业8000人;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1000人;帮助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力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等。

  记者:社区在帮助城镇低收入群众就业方面,有着天然便利的优势。政府将如何以社区为抓手,帮助更多人就业?

  乐益民:我省已经连续5年实施“充分就业社区”工程,帮助辖区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居民,在统计期内基本实现再就业。

  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详细的援助档案,为他们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服务计划。对“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社区将给予结对帮扶。

  2007年到2009年的3年时间里,我省通过各种方式帮助39.3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2.7余万户“零就业家庭”的5万多人实现就业。

  今年,我省还将继续采取政府购买一批、机关事业单位挖掘一批、驻辖区单位吸纳一批、社区服务开发一批、劳务派遣组织一批等方式,千方百计为就业困难人群送岗位。

  记者:在帮扶及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方面,政府有什么考虑?

  乐益民:今年,政府着重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机制,为城镇低收入群众创造更便利的创业条件。

  积极做好创业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建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税费减免等政策咨询“一条龙”创业服务。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率先尝试利用互联网及时发布政策,定期发布创业指导项目,开设在线咨询和专家信箱,为创业者解答难题。

  记者:低收入人群尤其能感受到社会保障的温暖。针对城镇低收入群众的社会保障,今年有什么新亮点?

  乐益民:我省正逐步迈向“全民社保”的崭新历史阶段。国务院去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实施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我省在实施这项政策时,先行一步,将城乡居民一并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实现覆盖城乡、惠及全民,较好地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到6月底,全省已有565.2万名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老人领取了由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

  城镇低收入家庭看病难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力争由80%提高到85%;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从去年的49%提高到60%;力争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使城镇居民从住院保障向门诊小病延伸,减轻城镇居民尤其是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浙江日报 第二要闻 00002 帮助更多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 2010-08-07 nw.D1000FFN_20100807_4-00002 2 2010年08月0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