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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财税

让“走出去”的步伐更矫健

上虞国税辅导企业抵御海外税收风险

  阮新华 吴颂林 

  

  “你们的动作真是快!我正打算什么时候上门咨询一下相关问题,没想到你们却先上门来服务啦。”面对冒着酷暑来访的上虞国税政策法规科的干部,刚从外地赶回来的上虞瑞驰贸易总经理章建东诚恳地说道。该公司刚于今年上半年成功收购美国3Linc公司40%的股权,投资总额达1492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592万美元。据介绍,以生产各种轮胎修补类用品和工具为主的美国3Linc公司是一家具有50多年生产经营历史、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公司,其市场份额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

  国外企业的投资分红款汇回国内是否还需缴纳税款?中美两国的税收协定有什么内容……这位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的总经理认真、诚恳地听着,一个个疑问在国税干部耐心的解释下得到了解决。这背后寓示着“走出去”的企业家们对国际税收知识了解的急切。

  为应对越来越频繁的贸易冲突和获得技术、市场支持,不少企业采取“走出去”战略,通过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在国际化中发展壮大自身。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上虞市共有经批准设立的境外投资企业60家,累计总投资1.53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25亿美元,覆盖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上虞国税政策法规科骆伟介绍说,企业到国外经营投资,税收风险控制很重要。投资地国家税收政策如何,两国之间是否具有税收协定或内容如何,这些问题企业最好能有所了解。具体来讲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居民税收待遇是否得到落实;二是有没有接受过国外税务主管当局的不公正税收处理;三是海外利润汇回国内时已在国外缴纳的税款是否已按规定得到抵免;四是是否发生过就同一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双重征税的行为等。

  下一步,上虞国税将有的放矢、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一方面准备汇编《企业境外投资政策汇编》等书籍,做好国内税收法规政策宣传辅导。积极向“走出去”企业介绍相关进出口及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明确企业境外投资生产经营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可以按规定在其计算国内应纳税额时,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等。另一方面,努力发挥税收协定作用,帮助企业了解海外投资目的地国家税收政策与待遇,帮助企业提高抵御海外税收风险的能力,竭诚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浙江日报 财税 00017 让“走出去”的步伐更矫健 2010-08-06 nw.D1000FFN_20100806_17-00017 2 2010年08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