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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衢州对领导干部定规矩——

红白喜事须报告

  本报衢州8月3日电

  记者 毛广绘 应建勇 

  通讯员 曾骁环 

  

  女儿即将赴美攻读博士,衢州市直机关一姜姓干部打算小范围邀请一些亲朋好友为爱女饯行。今天,他如实填写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向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报告。

  7月底,衢州市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和配偶、子女及父母的婚庆丧礼、生日祝寿、乔迁新居、升学留学、工作变动、职务升迁、出国出境、生病住院等事宜,严禁动用公车、公款、公物;严禁本人或授意他人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发请柬、通知;严禁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等。

  领导干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须提前7天,办理丧葬事宜须在事后7天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备案。

  根据规定,年终述职述廉时,领导干部要对当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进行说明,接受组织监督考核和群众民主测评,并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对此,衢州干部群众普遍欢迎。在衢州市直机关工作的一位老党员表示,干部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既增加了许多下属的经济负担和人情债务,又破坏了社会风气,他为市里出台这样的规定叫好。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红白喜事须报告 2010-08-04 nw.D1000FFN_20100804_8-00002 2 2010年08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