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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拍卖公告
受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一至七层房产,房屋建筑面积3924.31㎡,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829.18㎡(其中一层为商业用地156.91㎡)。拍卖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时间、地点:2010年8月18日上午10时,定海港务大厦2楼会议室。
三、看样时间、地点:2010年8月16、17日,标的坐落地。
四、报名办法:即日起至2010年8月17日下午4时前,有意竞买者先将拍卖保证金汇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89411003-50001,开户行:定海区农行),然后凭法院的保证金收据及本人身份证件,到定海港务大厦11楼舟山市华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580)2067100,节假日除外。标的详情及相关约定见拍卖资料。
五、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优先权人拍卖时到场,不到场不影响拍卖。优先购买权人未到场,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舟山市华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舟山市嘉联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日
嘉兴市产权交易中心
海宁市企业产权交易所
2010年8月2日
股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对股权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一:海宁市金潮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52.38﹪的股权,计612.8560万元出资额 ;转让标的二:海宁市金潮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海宁中油石油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计20万元出资额。
二、转让价格: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标的一转让底价为1335.9667万元;标的二转让底价为23.48万元。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协议签订其间的损益经专项审计后作相应调整。
三、受让资格:标的一,为适应海宁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开发区热力整体规划,受让方应是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海宁国有控股企业。标的二,受让方应是长期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
四、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标的一、标的二分别缴纳保证金600万元、10万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8月2日至8月27日(节假日除外)。
嘉兴市产权交易中心
李先生 (0573)82512026
海宁市企业产权交易所
张先生 (0573)87030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