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园:注册可“零首付”
记者 夏芬娟 通讯员 沈雁
本报讯 (记者 夏芬娟 通讯员 沈雁)省工商局为支持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的发展,日前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针对在海创园内创办的企业,省工商局在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拓宽投融资渠道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其中,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能源、装备制造、软件与创意、服务与中介等六大重点创新创业领域创办公司如有资金困难,可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金即可。企业的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