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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中国

从8月1日起

赴港带烟不能超过一包

  据新华社香港7月27日电 香港海关27日提醒市民及入境旅客,遵守由8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旅客可携带烟草产品进入香港”新措施,并在过关时与海关人员合作。

  香港海关发言人27日表示,根据《2010年应课税品(豁免数量)(修订)公告》,年满18岁的入境旅客,只可携带不超过下列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19支香烟;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25克其他制成烟草。这项新措施旨在加强控烟及鼓励戒烟,以保障市民健康。

  发言人表示,香港海关已联络旅游业界和其他地区的海关当局,协助预先通知海外旅客有关新措施的安排。海关会在各管制站加强检查入境旅客,以防新措施被滥用。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最高可被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2年。


浙江日报 中国 00006 赴港带烟不能超过一包 2010-07-28 nw.D1000FFN_20100728_8-00006 2 2010年07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