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公开审理
通讯员 田舍郎 徐瑾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田舍郎 徐瑾 记者 黄宏
本报讯 7月27日,嘉兴市中级法院通过公开开庭的方式,对嘉善县看守所呈报的王海荣等13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审理。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裁定对王海荣等11名罪犯减去20天至1个月20天不等的刑期;杨立峰因对所判罚金刑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庭未予核准其减刑,鉴于杨立峰在庭审中表示愿意尽自己所能履行部分,法庭将在其履行财产刑后,再视情作出裁定。
当天开庭审理的还有金兴假释一案,金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现已执行刑罚9个月,执行机关认为罪犯金兴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知罪悔罪,经合议庭审核评议,认为符合假释条件,对罪犯金兴予以假释。
嘉兴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证刑事执行程序的公开性、透明度,有助于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