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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创富年代·新楼市

八仙过海建公租房

  “公租房”显然是当下楼市最热的词。

  自6月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后,各地的“公租房”建设热潮此起彼伏,而其路径各不相同。我们将其集纳于此,为读者提供一扇观察的窗口。

  重庆:

  三年建3000万平方米

  未来若干年,重庆市将建设公租房4000万平方米,从今年起的3年内每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今后视社会需求再建1000万平方米或更多面积的公租房。

  目前,主城区已开工建设750万平方米,完成了全年开工计划任务,下半年将再开工建设150万平方米,其他区县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

  只要年满18周岁,在重庆主城区具有稳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本市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低于城市住房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都纳入申请范围,不设户籍限制,进入门槛低,租金价格控制在市场租金价的60%以内,收取的租金主要用于兑付建房款利息,租赁期最长为5年。

  重庆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

  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重庆公租房建设先期试点由重庆市地产集团为建设主体,以后会扩展至重庆市城投集团。投资建设主体拥有所建租赁房的完全产权,享有升值收益,但无房屋的定价权和转让权。今年开工的5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投资总额约150亿元,重庆市地产集团计划先期筹措并投入资金70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土地出让收入5亿元,国家廉租住房补贴有5亿元;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30亿元,争取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贷款30亿元,共计60亿元。

  上海:

  保险资金有望进场

  上海积极探索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建设资金问题。7月19日,上海有关方面透露,在上海的公共租赁房建设上,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有望进入这个领域。上海政府已经接触了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这些机构表现出较大的兴趣。

  据媒体报道,未来公租房上市后,上海政府方面不排除发起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到资本市场去融资,上海目前正在试点通过商业地产项目的REITs,一旦成型后,有稳定保值及收益的上海公租屋REITs其实也并不遥远。除此之外,上海目前也在探索通过公积金去建设公租房。

  在此之前,上海市房管局公布了《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意见》,公共租赁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可以是家庭,也可以是单身人士。不过,申请必须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是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公租房将采取政府支持,机构运作的方式。政策运行初期,每个区县政府至少培育一家运营机构,且运营机构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报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

  为了保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居住的稳定性,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还需要继续租赁的,由运营机构对承租人的资格重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签;考虑到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租赁总年限暂定一般不超过5年。

  

  北京:

  尝试产业化“生产”

  北京市公租房的建设方式分三种,一是以市区两级政府为主体开发建设;二是单位、园区为主体开发建设;三是城乡接合部整治改造过程中,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

  在产业园区周边建设的公租房,主要将提供给园区的职工,包括北京市户口和外地户口的职工。单身的职工可能通过集体公寓的形式解决,成家的可以通过小套型的公租房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公租房。据北京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透露,今后公租房的土地供应将一律实行土地租赁制,以土地年租的方式,降低建设成本。而不再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文件,北京公租房户型分为四类:30平方米左右的厅室合一单居、4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50平方米左右的中套型以及60平方米以下的大套型。公租房小区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公租房配租不会排斥达到中等收入的有车家庭。

  北京市公共租赁房将大规模采用住宅产业化“生产”,第一批已经初步确定了16万平方米。按照产业化的建造方式,房屋建设所需要的楼板、阳台、门窗等都在工厂里生产出来,运到建筑工地现场以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

  

  青岛:

  按比例配建公租房

  青岛市明确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实施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同时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5%。

  2007年以来,青岛市政府每年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不少于5亿元,年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000套,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的低收入家庭公开配租。全市已在70个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2779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项目49个,房源12792套;截至目前,已公开配租3823套。年内市区还计划新增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8000套,其中廉租住房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浙江日报 创富年代·新楼市 00014 八仙过海建公租房 2010-07-27 nw.D1000FFN_20100727_6-00014 2 2010年07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