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侵吞工程款
近日,“村官”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苍南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村村支书朱某,村主任黄某因此案被苍南警方取保候审。几年前,黄中村的朱某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花去2万元;黄某花费10万元;陈某花了几千元。朱某成了村支书、黄某则成了村委会主任、陈某成了村出纳。花出去的钱,自然想捞回来,他们动起歪脑筋。2007年10月,村里要修建一条机耕路,朱某和黄某侵吞工程款7万余元。朱某、黄某和陈某又以村委会名义以13万余元向村民征用农田,再以村委会的名义出租给他人做仓库,租金收益19.5万元,3人将约6万余元差价私分,其中陈某分得2万元。
●当村官,不为老百姓做事,反成为硕鼠,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