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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

  一、项目情况

  义乌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位于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中心区,以制造业、科研、信息产业总部为核心功能,用地规模240亩,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首期启动16栋总部大楼建设。

  二、开发模式

  1.企业独立投资建设:由企业独立投资建设总部大楼,楼宇建成后以企业自用为主。

  2.商会(行业协会)牵头联建:由商会(行业协会)牵头,组建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总部大楼,楼宇建成后由参与联建企业自用。

  3.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由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总部大楼,并以出租或出售形式引进总部企业入驻。

  三、投资资格

  (一)独立建设总部大楼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1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工商注册地在义乌市域的法人企业(以下称市内企业)要求连续三年纳税额在义乌市排名前50名;工商注册地在义乌市域外的法人企业或二级分支机构(以下称市外企业)要求上年度纳税额在800万元以上。

  2.工商注册地在义乌市域外,由义乌籍人员创办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二级分支机构回归的(以下称回归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净资产在8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上年度纳税额在600万元以上。

  (二)商会(行业协会)牵头联建总部大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商会(行业协会)须经民政部门依法核准设立、年检合格,且成员单位在100家以上。

  2.由商会(行业协会)牵头组建总部大楼建设的项目公司,必须是注册资本达2亿元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3.参与联建的市内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上。

  参与联建的市外、回归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额30万元以上。

  (三)对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国内近三年排名前500名企业,国家基础性行业、支柱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投资8000万美元或6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以及对义乌市产业优化升级具有重大影响或重要意义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商会或行业协会请于2010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向义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总部经济建设办公室报名。

  地  址:浙江省义乌市戚继光路501号  咨询电话:(0579)89909027 89909053

  义乌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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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投资兴业


浙江日报 经济 00010 2010-07-19 nw.D1000FFN_20100719_10-00010 2 2010年07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