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孙笑侠:之所以出现渎职犯罪,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还没有实现“层级化”有关。所谓公务员“层级化”,是指公务员队伍实现高度职业化,每个层级之间都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在短期之内难以实现。当前,首先要做的是,应该尽可能使权力的界限变得清晰,减少行政的随意性。强化社会监督和行政体制内监督,实现权力在同一行政机关由不同人员分担,使之逐渐产生相互制约,从而防止权力被滥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孙笑侠:之所以出现渎职犯罪,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还没有实现“层级化”有关。所谓公务员“层级化”,是指公务员队伍实现高度职业化,每个层级之间都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在短期之内难以实现。当前,首先要做的是,应该尽可能使权力的界限变得清晰,减少行政的随意性。强化社会监督和行政体制内监督,实现权力在同一行政机关由不同人员分担,使之逐渐产生相互制约,从而防止权力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