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 “领导同下井”
面对频发的矿难,国务院日前作出规定——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过程要有矿领导轮流带班,并与矿工同时下井和升井。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为矿难问责而丢官的官员并不少,但矿难还是接踵而至,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与矿领导没有真正了解和重视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有关。像去年造成108人遇难的黑龙江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在调查组问及巷道长度、电机位置、瓦斯监测等基本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竟然一问三不知。
国务院作如此明确的规定,就是为了给类似的矿领导再敲警钟:必须身体力行地抓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矿难。
现在很多上了年纪的人,都十分怀念年轻时的工作经历。那时,甭说煤矿领导必须轮流与矿工“同吃同住同劳动”,绝大多数党政领导干部也身先士卒、同甘共苦,到一线的时间,远比开会时间多。
所谓领导,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率领并引导,即“带路”。可如今,一些领导干部却变成“空导”,实干少、作秀多,基本上都是在办公室、会场“高谈阔论”、“指手画脚”。即使到一线去,也多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
不知群众之苦,安知职责之重。只有多下矿井,才能亲身感知井下的危险,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如此,其他工作也是如此。管交通的有没有挤过公交?管医疗的有没有排过长队……
“抓到位”,首先要“到位抓”。作为“带路人”的领导干部,都应该清醒意识到这一点,并自觉付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