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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盗打电话进牢房

  本报台州7月12日电

  记者 陈敢 通讯员 朱利明 

  

  盗打他人电话充Q币,每充50元,就从“老板”那拿25元奖励。今天上午,3名犯罪嫌疑人在天台法院受审,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4万元的罚金。

  据了解,此次受审的3人都来自湖南,陈贵君是“老板”。去年11月,陈贵君伙同他人,靠盗打电话的方法充Q币赚钱,并许诺同伴,以盗打电话费的一半给其作报酬。

  这个团伙在天台盗打电话250多次,盗打话费2.1万元。今年4月初,该团伙中的两人被电信工作人员当场抓获,被天台法院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公安机关又抓获陈贵君等3人。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盗打电话进牢房 2010-07-13 nw.D1000FFN_20100713_14-00011 2 2010年07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