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职工高温补贴
本报杭州7月8日讯 (通讯员 熊拥政 记者 方力) 今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信息,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企业在职职工饮料费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
本报杭州7月8日讯 (通讯员 熊拥政 记者 方力) 今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信息,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企业在职职工饮料费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