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并票种 统一式样
我省8月1日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沈国遂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强化税收征管,省国税局近日发出通告,决定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并决定从2010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新版发票。
本次普通发票换版范围为我省国税系统(不含宁波)发售的各类普通发票(不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启用新版发票对于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打击“票贩子”意义重大。
全省简并后启用的普通发票按开具方式区分为机打发票和手工版发票两大类。其中,机打发票分平推式和卷筒式两种,手工版发票分百元版和千元版两种。除部分企业冠名机打发票以及千元(百元)版手工发票以外,其余普通发票(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推行网络在线开具。未实现网络在线开具的企业冠名机打发票,需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发票数据。
网络在线开具的发票,受票人可以登陆省国税局网站(www.zjtax.gov.cn),通过网络发票标志号(前期名称为申报查询号)实时查询。定期报送的企业冠名机打发票可以在开具的次月,登陆网站进行查询。手工发票可以在网站进行流向查询。 此外, 新版发票更容易识别真假,具体方法纳税人可登陆省国税局网站和在办税公告栏进行了解。
通告指出,201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是普通发票换版过渡时期,新旧版发票可同时使用。其中,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税务机关原则上停止旧版冠名普通发票的印制审批,停止发售旧版发票。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所有旧版普通发票的使用,一律使用新版发票。纳税人应在2011年3月底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旧版普通发票的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