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善一家装饰公司做维修工的小江,突然被公司炒了。他找公司人事部门理论,这才知道,是因为他上夜班打了两次瞌睡。小江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公司赔偿7823.8元。日前,法院判决认为,小江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生产纪律,装饰公司以小江违反劳动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公司需赔偿5000元。
——合同不是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