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试点工作基本就绪
记者 金涛
本报杭州7月2日讯 (记者 金涛)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记者今天从省有关方面获悉,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准备工作目前已基本就绪,相关试点企业的筛选、申报工作即将启动。
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我省企业不仅增加了一种新的结算工具,而且对保持我省外贸优势地位,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采用外币结算时,企业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均需承担汇兑成本,采用人民币结算则可节省相应汇兑费用;为锁定汇率风险,企业以外币结算须进行套期保值,采用人民币结算后,企业可节约套期保值费用;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企业能锁定交易成本和收入,出口退税更加简化便利,企业贸易成本降低。
据统计,自6月20日央行等六部委下发通知至今,全省共发生进口货物贸易和跨境服务贸易人民币业务62笔,累计金额1.934亿元。其中,进口货物贸易38笔,金额合计1.4263亿元;跨境服务贸易24笔,金额合计5077万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试点政策规定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目前,我省有关部门已制定了出口试点企业筛选标准,由企业自愿申请,各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开展试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