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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在台州市群众艺术馆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104150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林广祥主持,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0140626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7.37%;反对0股;弃权274428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2.63%。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9335054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9.63%;反对0股;弃权108000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37%。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30日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全年共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5元 (含税),扣除上半年已预分配的每股0.20元 (含税),本次再向截至2010年7月15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25元(含税)。
二、分红领取办法
(一)法人股东
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或社团证、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收款收据到本公司领取。
(二)个人股东
1.已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开立股权托管账户的股东,由该公司划入其银行派息账户或第三方存管账户;
2.尚未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开立股权托管账户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农行或工行账户,到本公司股权管理部各代理处领取红利。
三、分红发放时间
2010年7月22日开始发放。
公司地址: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
联系电话:公司股权管理部椒江代理处
(0576)88686900
温岭代理处 (0576)86127599
临海代理处 (0576)85220613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公告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遗失公告
奥宝信息技术(杭州)有限公司遗失《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进出口企业代码:3300793681861,声明作废。
奥宝信息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