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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社会

警方提醒市民当心——

身份证复印件被冒用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胡冰

  

  本报讯 日前,杭州余杭区市民林某遇到一件倒霉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被人冒用,分别在两家银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直到银行打来催收年费的电话才知情。

  余杭区公安分局民警调查发现,林某名下确有多张银行卡,都不是在余杭当地办理的。民警在走访中获悉,部分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并不需要办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只需复印件即可。林某称,自己的身份证并未遗失,一直随身携带,但曾遗失身份证复印件。最终,经技术排查,信用卡的确不是林某所办。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冒用的信用卡被注销。

  据介绍,今年5月,杭州曾发生犯罪分子冒用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将承租房同时出租给多人的案例。

  为防止身份证复印件被冒用,民警表示,“市民在每次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在复印件一些空白位置注明:此证用于××银行★;办理××业务★;他用无效★等内容,这样就可以防止这张复印件遗失后被人他用,同时也能防止复印件被人再次复印进行冒用”。

  余杭区公安分局户籍科民警介绍,标注时要在末句后面画上★以免别人添加内容。写上去的字体不要覆盖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重要信息,但要与证上的部分文字有交叉。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0 身份证复印件被冒用 2010-06-30 nw.D1000FFN_20100630_8-00010 2 2010年06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