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农民告赢民政局
报道组 陈毛应 吴静
报道组 陈毛应 吴静
本报讯 这几天,安吉县鄣吴镇的邹伟(化名)逢人便说:“我告赢了民政局,讨回了结婚权!”
2006年9月,35岁的邹伟经人介绍,与一贵州女子韦某相识结婚。不料,结婚不到两个月,新媳妇人间蒸发。由于“被骗婚”在法律上既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受理他撤销婚姻登记的请求。无奈之下,邹伟将安吉县民政局告上法庭(详见本报6月9日11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县民政局2006年9月5日颁发的“安民结200602422号”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