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鹰潭市梅园新区30号路以北、梅园大道以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宗地编号:360601100017号;
2.宗地位置:梅园新区30号路以北、梅园大道以西;
3.宗地四至:东至梅园大道,南至30号路,西至区间路,北至梅园占家区间路(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4.宗地面积:56643.64平方米;
5.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7.开发动工时间:2011年3月30日前;
8.竣工时间:2013年3月30日前;
9.规划要求:(1)容积率:≤1.8; (2)建筑密度:≤28%;(3)绿地率:≥45%;(4)户型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70%;(5)其他规划指标以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13日17时30分,到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沿江大道5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3日16时,拍卖时间、拍卖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0年7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出让土地以现状出让,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以增价方式出让,在不低于底价的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宗地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如下:
1.起始价:人民币壹亿零肆佰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04,120,000.00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壹佰贰拾万元整(¥31,200,000.00元)
3.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鹰潭市财政局
开户行:市建行杏园支行
账号:36001951600052503658
鹰潭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01)6442912
七、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36060110001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13日,登录鹰潭市国土资源网(http://www.jxytgt.gov.cn/zxyw/tdst/tdzpgwj/)土地市场专栏获取本次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朝东 祝强强
咨询电话:(0701)6440968、6668526、6628526
地址:鹰潭市沿江大道5号
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70165163(彭女士)
13907048555(蒋先生)
13507030101(郑先生)
联系电话:(0701)6221696、6221697
地址:鹰潭市胜利东路44号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
www.jiasheng123.com
www.tudipm.com
八、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6月24日
江西省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鹰国土资告字[2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