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文化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桐土告字[2010]22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6月23日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桐土储[2010]17号地块位于振东新区环城东路东侧、和平路南侧。地块出让面积40350.05平方米。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具体规划指标: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

  二、拍卖起拍价及报价增幅

  桐土储[2010]17号起拍价12800万元(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增幅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倍数整,以起拍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拍卖保证金为2600万元。拍卖保证金的5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另外50%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复核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如受让单位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方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请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14日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交易窗口获取拍卖文件。 

  4.申请人请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4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只须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向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4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7月16日14时30分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7.出让金缴付时间: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出让金不低于出让金总价的50%,须在2010年8月16日前缴付;余款必须在2010年9月16日前缴付,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8.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9.保证金账户:

  户  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支行

  账  号:33001637235056118528

  四、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拍卖文件。

  联 系 人: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2059


浙江日报 文化 00009 2010-06-23 nw.D1000FFN_20100623_9-00009 2 2010年06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