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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创富年代·绿足迹

制度创新

  我省在生态省建设中有许多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比如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断面水质考核等等,形成了不断完善的机制体制。

  ◆2005年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率先在全国出台《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将生态公益林建设、水库建设、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提高、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作为公众指标纳入进去。2004年以来,省财政共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累计157亿元,安排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26亿元。对八大水系地区45个源头市、县(市)实施生态转移支付,实现了主要水系源头地区省级生态补偿的全覆盖。 

  ◆ 2005年初,我省把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环境质量水平等指标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

  ◆创新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2009年出台了《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生态补偿机制与环境监管制度结合起来,真正建立起流域环境质量地方政府负责制。

  ◆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目前已在10个设区市和25个县(市、区)启动了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试点工作。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的企业共2576家,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3亿多元;实施排污权交易542笔。

  ◆ 2006年初,浙江省环保局即向社会公布首批28家环保不良信用企业,以及65家环保信用企业。制定《浙江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开始利用信贷政策手段约束污染企业。

  ◆2008年,我省宁波市成为开展“绿色保险”工作全国首批试点地区。


浙江日报 创富年代·绿足迹 00018 制度创新 2010-06-22 nw.D1000FFN_20100622_9-00018 2 2010年06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