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引发众多议论
买家宽心 卖家忧心
记者 张丹丹 徐园
本报杭州6月2日讯
记者 张丹丹 徐园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网店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用档案,并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网络卖家普遍对《办法》存在不同程度的担忧。今天一天,不少卖家纷纷致电淘宝网、拍拍、百度有啊等网络服务经营商。他们关注的首个问题是,所有网店都是否要办营业执照?
对此,省工商局信息办主任厉敏解释,《办法》并非“一刀切”,因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个人卖家,只需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就可进行网络交易。
此外,“实名注册是否为征税做准备”成为卖家最关心的焦点。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表示,从目前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商的现行情况看,即使征税也很难展开。她解释说,尽管一些网络交易平台推行实名制,但卖家的个人信息依然不对称。像淘宝网自开办以来就实行网店实名制,卖家登记后再无法更改信息,淘宝网也没有后期更新的措施。也就是说,网店真正的经营者与通过实名认证的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人。因此,短期之内,税务部门即使要对网店征税,难度也不小。
许多网络消费者认为,《办法》出台对消费者有利,而加大了对卖家的监管力度。厉敏介绍说,工商总局出台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暂行办法,本意是为网民创造更好更透明的交易环境。只有在有效的监管环境下,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维护,卖家才可以放心做生意,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