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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小商品市场出现新群体

义乌外商合伙办公司

  记者 徐宪忠 洪加祥

  通讯员 方清源 

  

  本报义乌5月31日电 在义乌经商半年的叙利亚籍商人阿夫萨·瓦森与霍桑阿里·巴萨,今天上午到义乌市工商局注册登记“阿里巴沙”信息咨询服务部,成为该市首家外商合伙制信息咨询服务企业。

  据了解,今天,有上百家外国企业常驻义乌代表机构的代表,打电话咨询如何登记办理在义乌的合伙企业事宜。

  如今在义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遍布小商品市场,仅坐落在宾王路181号的东方大厦,就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95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外企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不具备独立的企业资格,不属“三资”企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对在义乌的2785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作出新规定,引导鼓励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联合、联手创办外商合伙企业,变成合法的市场主体。

  稠北工商所丁杭平说:“我分管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就有上百家,以前由于没有合法的市场主体,我们上门监管也有难度,现在身份明确,管理与服务也容易多了。”米也贸易有限公司老板、约旦籍的阿卜杜拉对记者说:“有了这个新规定,明天我就要在义乌创办一家合伙投资公司。”叙利亚商人霍桑阿里·巴萨对此举更是欢迎,说:“以前我在义乌采购商品、收集商品信息,都以常驻代表机构名义,但设立账户、结汇、融资、签证等,都会遇上一些麻烦,现在可在义乌办合伙公司,身份明确了,经营起来也就方便了。”

  针对义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脸”现象,该市工商局副局长鲍荣建认为,这将是义乌市场走向世界的新推力。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义乌外商合伙办公司 2010-06-01 nw.D1000FFN_20100601_9-00003 2 2010年06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