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董事长站上被告席
通讯员 王先富 记者 黄宏
本报台州5月27日电
通讯员 王先富 记者 黄宏
今天,我省首例因醉酒驾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在台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案发前,杨曙忠系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今年4月5日20时许,杨曙忠在三门某大酒店宴请他人并大量饮酒,在醉酒情况下,驾驶车牌号为浙JA0333的黑色宝马车连续冲撞,共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失合计人民币162259元的严重后果(本报曾作报道)。
上午8时45分,杨曙忠被押上被告席。庭审中,杨曙忠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最后陈述时,他多次起身面向旁听席,哭泣着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鞠躬谢罪。
案发后,杨曙忠家属将共计250万元的赔偿款送到公安机关,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