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也没用 铁证逃不脱
今年44岁的王伟平,曾在省电信公司丽水分公司负责机械管理工作。最近,因为犯受贿罪,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与一些腐败分子不同的是,王伟平曾两次被提起公诉。此前,由于一名重要证人下落不明,王伟平又死不开口,丽水莲都区检察院决定先将已查明的受贿事实移送起诉,同时竭力查找有关证人下落。找到证人后,再次发现他多次索要或收受工程承包人刘某现金人民币12.9万元。于是,王伟平又一次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受了贿,以为咬着牙不说,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这种算盘真是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