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涉黑案一审判决
通讯员 胡冬阳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胡冬阳 记者 黄宏
本报讯 5月10日,金华中级法院对徐征勇、陈歇、吕继武等16名被告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报4月29日15版曾作报道)。徐征勇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赌博等10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歇、吕继武、曹哲锋、徐升、黄明海等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分别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以来,徐征勇为了在永康市西城街道溪边村一带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