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美德 该不该考核?
阮蓓茜
近日,河北新乐县出台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规定,一旦领导干部夫妻不和或者邻里不团结而评价较差的,轻则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降低一个层次任职;重则,将面临辞退的危险。这一规定,把家庭美德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标准之一,让众多网友打起了“口水仗”。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大部分网友认为,如果夫妻之间不和,即便工作干得再好,也难逃被辞退的下场,是不是有点管得过严过多?再说,向来以政绩论本事的考核体系,为何要把领导的“后院”也纳入其中,这让人感到疑惑。
细看新乐县的考核办法,有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共5大类13项内容,这些都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基本的道德品质要求,并没有过分刁难的条款,何以有人会担心一些领导干部会在家庭美德上过不了关?
当然,对那些在外“指点江山”、在内却连自身形象都成问题的官员来说,这的确是一道很难跨过的槛。这样的担心其实并不多余,无论是安庆某事业单位与500多名女性有染的王某,还是涉嫌杀情妇的温州瓯海原区委书记谢某,许多落马官员,都存在作风不检点、家庭不和睦的问题。
在日前举行的我省人事制度改革会议上,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明确提出,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要把德放在首位。近年来,我省不少地方对干部德的考察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新乐县这次把家庭美德纳入干部品德的考核项目,不管是否完善,但至少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所以,笔者认为,家庭美德该不该考核,不应该成为争论的焦点。百姓真正拭目以待的,是官员家庭美德的标准如何制定、具体评价参数如何设定、政策能否执行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