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干部任用 公示家属从业情况
据人民日报报道 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下文,首次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5项个人有关事项纳入考察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且与考察预告同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纳入考察和公示的5项个人有关事项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近3年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情况;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情况;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情况;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情况。
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明确要求,在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考察时,考察对象应客观、实事求是地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各存一份,一份在考察期间与考察预告一并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考察对象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存在违纪违法情形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态度诚恳并及时纠正的,不影响提拔使用。对于群众反映考察对象不如实报告或有意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任资格,已经任命的撤销任命,并按原职级进行安排;经调查核实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