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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非法集资被判无期

  通讯员 夏文花 记者 黄宏

  

  本报讯 利用职务之便疯狂集资,缺口越来越大,竟拿彩票当救命稻草。日前,丽水人兰某因犯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兰某从事的是银行信贷工作,前些年一直做些松香等项目的投资,不想由于投资亏本出现资金链断裂。为归还债务,兰某拆东墙补西墙,编了许多谎话,先后从48个人那里集资2033.5万元。

  这些集资款除了还集资本金、利息和个人挥霍外,兰某还买起了彩票。2004年到2005年,他每次购买彩票在300元左右,2006年后,他每天买的彩票少则500元,多则数千元,最多一次连续十几天进行彩票包号,花费在10万元左右。但幸运的大奖并未降临到兰某身上。截至案发时,仍有1097.68万元集资款未能归还。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非法集资被判无期 2010-05-06 nw.D1000FFN_20100506_8-00011 2 2010年05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