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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运管执法廉政告知

  通讯员 高家宽 

  

  本报讯 最近,上海籍驾驶员小牟因道路运输违章到嘉兴秀洲区运管所接受行政处罚时,意外地从工作人员手中接到一张《行政执法廉政告知书》。

  从5月1日起,秀洲区运管所在行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廉政告知书》制度。告知书除公布举报电话外,还注明8种行为将接受当事人监督:包括串通“黄牛”(案件无关人员)违法查扣车(证)或实施处罚的,变相参与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或包庇、纵容关系户违章经营,故意打压其他经营者等。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运管执法廉政告知 2010-05-06 nw.D1000FFN_20100506_6-00011 2 2010年05月06日 星期四